香港联交所建议自2024年7月起终止在恶劣天气下停市

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建议实施新程序,允许证券和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结算和交收服务以及沪股通和深股通的交易不受天气条件影响而继续进行。如果于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最新咨询文件中所载的程序按建议获得通过,在恶劣天气下停市将自2024年7月起终止。 

此次关于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咨询是继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之后的又一提案。我们在之前的客户简报中重点介绍了建议推出库存股份机制关于不可撤回非全权股份购回计划的指引信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一般每年都会出现数次恶劣天气,包括八号及以上台风信号、黑色暴雨警告和极端情况,导致股市被强制临时停市,直至这些情况减轻或解除。因这些情况而导致的系统性股市停市是香港独有的,其他主要市场大多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联交所表示,在香港特区政府和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内的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下,已成立了一个专责小组,研究在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的广泛问题,诸如满足资金需求的电子渠道、改善市场基础设施、交易所和结算参与者的远距登录,以及它们在恶劣天气交易日的风险和交收责任。 

联交所建议,就《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运作而言,除非遵守某项规则规定时遇到实际困难(例如需要某一方的实体服务或亲身出席,且并无其他可行替代方案),否则恶劣天气交易日将被视为一个“营业日”。联交所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应付这些情况。在恶劣天气下可能需要延期或作出其他特别安排的例子包括: 

  1. 延迟股份登记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以及
  2. 招股章程登记及刊发,以及更改公开发售申请登记的开始或截止时间。

观点:除非香港公司注册处允许在线登记招股章程,否则公开招股将因公司注册处在恶劣天气下关闭而推迟。如果恶劣天气仅发生在预定的上市日期,而不是在该日期之前,则公开发售的证券上市和首日交易可如期进行。

从上市发行人的角度来看,就《上市规则》的要求而言,恶劣天气交易日应按照“日常安排”运作。联交所认为其自身、上市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应能够履行其在《上市规则》下的义务。联交所表示其网上平台/系统(包括披露易网页及公告/文件上传界面)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可如常运作。

咨询文件并未有包含这次联交所最新的提案对《上市规则》的建议修订。市场需等待咨询结论公布后才能完全了解这次建议的实际影响1。尽管如此,联交所在咨询文件附录二中编制了一个表格,说明恶劣天气是否及会如何影响上市发行人的一些常见公司行动。 

最近有关印花税下调、上市发行人股份回购(和库存股)自由化以及与天气相关的更新等变化或建议,都是香港监管机构的积极变化,有助于提高交易量,发展更深入、流动性更强的股票市场,并为场外衍生品领域带来更多可能性。

1 特别是,咨询文件中指出,《上市规则》中关于因恶劣天气造成中断而延长任何期限的某些现行安排应不再有必要并可能因此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