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达对中国的法律体制具有无比深刻的了解,并且在中国市场上比任何其他国际律师事务承办过更多具有首创性的交易。
本所在中国的中华区联合业务部由分布于三个主要商业中心(北京、上海和香港)的近200名律师(其中半数能说中文)组成。本所的每一名律师在中国境内外并购和战略投资、竞争和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和项目、资本市场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均各有专长。
本所的中国业务部以令人信服方式将卓越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市场知识、敏锐的文化意识、娴熟的语言能力和良好的商业判断共冶一炉。
中国的法律制度一直与中国社会和政治环境的方方面面交织在一起。这一点可以体现在各方关于最近将设立一个正式的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以监察敏感行业的外商投资的猜测上。这样的法律制度决定了客户需要审慎稳健的导航才能顺利地在中国完成交易,而这正是本所能够有效帮助客户的地方。本所在中国市场上比任何其他国际律师事务承办过更多具有首创性的交易,而拜这样丰富的实战经验所赐,本所对中国法律体制的了解尤为深刻。
创新是本所业务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本所在产品开发方面优异的过往业绩体现在本所在中国承办过的各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首创性交易,其中包括:
- 首个外国公司的人民币债券融资交易——Hopewell Highway Infrastructure Limited的人民币债券发行
- 中国在中国境外首次发行人民币债券——担任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法律顾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中国财政部发行人民币60亿元债券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中国首家A股上市的银行在中国境外上市——中国招商银行
- 中国首家商业银行在香港上市——交通银行在香港的首次公开发行
- 首次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可转换债券——绿城中国
- 首次同步进行A股/H股配股——鞍钢进行的27亿美元配股
- 首次由外资银行收购中国上市银行的股份——担任花旗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战略性股权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自1949年以来首次由外资银行对一家新设的中资银行进行投资——担任渣打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以1.23亿美元投资新设立的渤海银行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本所近期承办的重大交易包括:
- 担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交易(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银行重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中国移动的法律顾问,就其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权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赛诺菲-安万特的法律顾问,就其收购与民生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新建的合资企业(涉及非处方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业务)的控股权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中国工商银行的法律顾问,就其收购Standard Bank Argentina S.A各分行80%的股权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中国粮油(香港)有限公司和厚朴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以61亿港元认购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新股并收购其旧股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开发商Baha Mar Resorts Ltd 的法律顾问,就其接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25亿美元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由中国建筑承建,建成后将是加勒比海地区最大的酒店和博彩娱乐场)
- 担任赛诺菲-安万特的法律顾问,就其与民生制药在中国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所涉及的竞争方面的各项要求提供法律服务